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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严格管制数字版权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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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添加日期:2006-1-6 15:05:57 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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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FT中文网)】
英国《金融时报》王明(Mure Dickie)北京报道 2006年1月6日 星期五
中国国家版权局(National Copyright Administration)准备对一些版权管理公司进行严格管制。
它表示,这些公司无权向使用其客户音乐的娱乐场所和互联网站发放许可证及收取费用。
此举引发了人们对本土及外资版权管理公司行为的怀疑,在中国日渐兴旺的互联网和移动电话领域,这些公司帮助音乐集团推进其(音乐)内容的合法使用。这种涵盖MP3下载和移动电话彩铃等项服务的数字版权,正成为音乐公司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收入来源,而以前这些公司主要依赖于CD销售。
在中国,网上侵权行为及盗版CD的销售都十分猖獗,而诸如版权公司源泉(R2G)等公司,因为追踪盗用其客户音乐的网站,并促使其签署特许使用权协议,而受到好评。源泉公司总部设在北京。
数字版权管理被视作一项具有潜在丰厚利润的业务。滚石移动(Rock Mobile)上月通过国际风险投资领域筹资3000万美元,该公司从台湾滚石音乐集团(Rock Music Group)分拆而来,后者为百代(EMI)和索尼唱片(Sony Music)等公司打理中国市场数字版权事宜。
然而,政府官员们却坚称,只有非营利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MCSC)和另一个国家支持的视听版权联盟(即中国便携多媒体产业联盟)拥有“集体版权管理”的合法权力,上述联盟于上月获批。
在国有媒体上月发布的一项声明中,有关部门谴责一些未经授权的公司损害了版权所有者的利益,给用户造成混乱并“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版权管理公司承认,一些企业以欺诈手段在华出售外国音乐的使用权,但同时辩称,根据真实合同操作的代理机构提供的是有价值的服务。
版权管理机构官员拒绝就打击的范围予以置评,因而尚不清楚此举可能给数字版权公司带来何种冲击。中国官员在执行那些措辞往往比较含糊的规定时,通常有相当大的决定权。
国家行业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 of China)的一位官员称,版权管理者需要经过国家批准,这有助于确保音乐用户的利益得到保障。
译者/ 梁鸥 牛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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